濟南:實施校外培訓機構積分管理
本報訊 11月8日,濟南市校外培訓機構監管現場會在萊蕪區召開。會議印發了《濟南市校外培訓機構積分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!掇k法》自1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1日。
據悉,《辦法》適用于教育行政部門監管的全市各類校外培訓機構,旨在通過實施辦學積分管理,加強日常監督管理,促進校外培訓機構依法依規經營!掇k法》中校外培訓機構積分管理體系由正面行為管理、負面行為管理組成。校外培訓機構為本地區民辦教育發展作出突出貢獻,受到街道(鄉鎮)及以上黨委政府或區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、表揚的,實行正面加分制度;校外培訓機構出現違法違規辦學情形的,實行負面扣分制度。
積分結果作為校外培訓機構年度檢查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據。將積分為12分及以上的校外培訓機構列入“白名單”;積分0分到12分之間的校外培訓機構,列入“重點監督名單”,有效期為6個月;將積分為0分及以下的校外培訓機構,列入校外培訓機構“黑名單”,有效期為1年,列入“黑名單”當年度年檢確定為不合格。(袁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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