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時代教育督導改革的濰坊案例
濰坊市出臺《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若干措施》,狠抓頂層設計落地落實,在機構建設、職能履行、體系構建、條件支持等方面改革創新,教育督導在事業全局中的基礎性、關鍵性、引領性、保障性作用更加突出。主要做法總結為三大方面、13項舉措。
加強機構建設
構建“一體兩翼”的組織領導架構
成立高規格教育督導委員會。為提高教育督導決策層次和權威性,將“濰坊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”調整為黨政統領的“濰坊市教育督導委員會”,市委副書記、市長擔任主任,市委宣傳部部長、組織部部長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主任,成員單位由16個增加到21個,強化結果運用,增強督導權威性?h(市、區)按照同等規格全部調整到位。
成立教育督導評價服務中心。市委編辦批復成立濰坊市教育督導評價服務中心,在現有政府教育督導機構履職的基礎上,加強督導專業能力建設。開展區域教育現代化、縣(市、區)辦學水平、學校教育質量等指標設計和督導評估;實施中等及以下教育質量監測;分析督導數據及結果,客觀評價地方教育發展狀況;開展專題調研或課題研究,發揮決策咨詢智庫作用。
強化市、縣兩級政府教育督導機構。濰坊市級及所轄縣(市、區)全部依法依規成立了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,配備滿足督政、督學、評估監測履行職責需要的工作人員,相對獨立行使職能,實行下級督導機構向上一級督導機構常態化報告工作制度,形成分工協作、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。
創新七項制度
形成具有濰坊特色的督導體系
建立黨政同責的督政制度。確立教育督導“黨政同責同督”原則,實施市對縣(市、區)黨委政府的教育綜合督導制度。每年由市委、市政府印發督導通知和情況通報,聯合市教督委成員單位組織開展實地核查,督導結果報市委組織部備案,作為考核縣級黨政主要領導、分管領導的依據,確定年度教育工作先進縣(市、區)。
建立依法履職的黨政清單制度。2021年開始,濰坊市委、市政府每年出臺《濰坊市縣(市、區)黨委政府履行發展教育職責清單》,將國家部署、省定任務和市級重點列入其中,成為黨委和政府年度抓教育重點工作的“操作說明書”。履職清單內容全部納入教育綜合督導方案,年底交賬納入縣(市、區)考核。
包鎮街的責任督學制度。建立市級責任督學包靠鎮街、縣級責任督學包靠學校、學校視導員抓好自查整改的市、縣、校三級督學工作體系。出臺《督學責任區建設改革十條措施》《督學責任區工作規范》《督學考核辦法》等文件,規范督學責任區運行。全市選聘 149 名市級督學、1046名縣級督學、3192名學校視導員,“點對點”“面對面”服務學校和社會。
建立分層實施的教育質量監測制度。與教育部基礎教育質量監測中心合作,實現全市縣域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全覆蓋。實施全市辦學水平評價“311工程”,市級負責高中階段,縣(市、區)負責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,每3年一輪,每年評價1000所中小學(幼兒園),定期發布縣(市、區)“教育發展指數”。成為山東省中小學(幼兒園)校(園)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試點市。
建立扶弱助強的督教視導制度。全市遴選193名名師、名校長組建視導專家庫,建立每年5天服務期制度,工作成效作為職級評定、評先樹優、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。提供定制化服務,學校自愿申請提出需求,市級匹配專家服務團隊,“一校一報告、一校一方案”提出問題解決方案。“診斷+處方” 的督教模式,扭轉了傳統檢查考核帶來的功利化傾向,探索“外腦引領”與“內生動力”相結合的學校內涵發展新路徑。
建立黨政主導的優質均衡推進機制。濰坊市委、市政府每年將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縣創建列入市委常委會工作要點、市政府工作報告,市級制定考核獎勵辦法,發布年度分析報告和問題清單,創建工作成效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和市對縣(市、區)年度教育綜合督導方案。全市12個縣級政府全部制定工作方案和創建計劃,形成“黨政主導、部門協同、上下聯動、齊抓共管”的創建工作格局。全市各縣(市、區)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綜合差異系數達標率位居全省前列。昌邑市獲批全國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先行創建縣。
建立健全督導與執法協同機制。實施教育督導立法,建立督政與執法融通機制,推動督政向教育綜合執法轉變;將行政執法檢查作為加強督政過程性調度和問題整改“回頭看”的重要手段,推動督導“帶電長牙”。建立督學與執法銜接機制,對督學檢查中發現的違規與違法有關情形,適用行政執法進行查處。濰坊市成為全省唯一的教育督導與行政執法協同改革試驗區。
優化資源配置
為教育督導全面履職提供保障
建設功能細分的專兼職督學隊伍。聘任174名政府督學、167名教育督導員,強化教育督政工作;聘任55名退出領導崗位的學校校長擔任督導專員,負責違規辦學行為的查處;聘任193名名師、名校長擔任督教視導專家,助力鄉村學校辦學質量提升;聘任137名各學段優秀教研員、教育專業干部組建教育評價改革專家委員會,參與教育質量評估監測;聘任149名市級責任督學,活躍在一線為基層學校師生服務。
開發賦能增效的教育督導平臺。開發適應新時代要求的教育督導信息化平臺,支持“互聯網+督政”“清單+督學”“指數+監測”“處方+督校”的標準化、數字化、智能化運行,建構教育督導數據分析模型,通過導入數據、監測結果等,自動分析生成數據核心信息,出具數據統計分析圖表,展示數據特點,發揮教育督導的反饋、矯正、預測功能,精準服務教育決策。
建立多元保障激勵機制。按照“做預算”就是“做計劃”的思路,將教育督導經費全額納入本級財政預算,督政、督學、評估監測、隊伍培訓分列支出科目,由教育督導機構統籌使用。教育、人社部門出臺《濰坊市督學管理辦法》,評選年度優秀督學,在職稱評審時予以傾斜。督學承擔的督導研究和對學校的督導工作納入教學工作量,學校視導員按照班主任標準落實待遇。對責任督學的考核結果納入單位和個人年度績效考核。教育督導成果列入政府教學成果獎。